1.全省職業院校學生“雙證書”行動對象有哪些?
答: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學生。2022年,評價對象主要針對2019級、2020級畢業生。
2.院校評價機構開展評價方式有哪些?
答:主要有結果評價、過程評價、校企共評、競賽評價等方式。目前,主要以結果評價為主,2022年秋季入學學生,以“過程評價”為主,以及結果評價、校企共評、競賽評價等方式為輔轉變。
3.全省職業院校學生“雙證書”行動工作內容是什么?
答:一是推動實現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備案全覆蓋。2022年3月底之前,符合條件的全省中高職院校納入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備案。二是推動實現職業院校學生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全覆蓋。高職院校學生認定合格頒發高級工(三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中職學校學生認定合格頒發中級工(四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優秀中職畢業生可直接參加高級工等級認定取得高級工(三級)證書。三是推動院校深化課證融通。學校專業設置與職業(工種)對接、課程內容與國家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工作過程對接。
4.院校教師能否參與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答:根據人社部和省關于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貫通發展等文件,符合職業技能評價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按有關規定申請參加相應職業(工種)的職業技能評價。取得助理級、中級、副高級職稱,累計工作年限達到申報條件的,可分別申請參加與現崗位相對應職業(工種)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技能評價。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業技能評價,注重操作技能考核。具有所申報職業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的,可免于理論知識考試。具有相應職業(工種)技能等級水平的優秀人才可直接申報該職業(工種)的職業技能等級評價。用人單位可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企業評價規范,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業技能評價的標準條件。目前,正在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5.職業院校如何開展評價?
答:已納入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備案的院校,按照原備案職業(工種)開展評價。新增備案職業(工種)和備案院校,待人社部備案成功后方可開展評價。
6.無對應職業(工種)專業學生能否參加技能等級認定?
答:可以?,F階段學生按照社會培訓評價方式參加初級工考試。下一步,各相關院??砷_設一些通用職業(工種),類似于“雙學位”形式,達到相應條件人員,可通過結果評價或過程評價方式,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學生可參與中級工考評,高職(高級技工、技師)學院相應培養層次學生可參與高級工考評。
7.院校評價機構考評員有什么條件,如何認定?
答:考評人員分為考評員和高級考評員??荚u員承擔初級工(五級)、中級工(四級)、高級工(三級)的考核;高級考評員承擔初級工(五級)、中級工(四級)、高級工(三級)的考核,以及技師(二級)、高級技師(一級)的考核評審??荚u員應具有本職業高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熟悉本職業(工種)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具有3年以上的實踐工作經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技能水平。高級考評員應具有本職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最高職業技能等級為技師的除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熟悉本職業(工種)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具有5年以上實踐工作經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技能水平,在本職業(工種)中有較高權威。
院校評價機構考評員,由各院校按照相應條件自行認定,下一步納入省職業技能鑒定考評指導中心統一管理。
8.院校評價機構題庫問題如何解決?
答:題庫主要采取統一管理和分散運行兩種方式,省級統籌開發的題庫由省中心統一管理,配發全省機構使用;由各機構開發的題庫,上報省中心備案,納入統一監管。目前,省中心有國家題庫XX個,正在組織99個職業(工種)題庫,下一步,擬配發全省使用。國家題庫和省級題庫在未配發前,各院校按自建題庫組織考評。
9.能否建立題庫學習測試平臺?
答:待題庫開發完畢后,逐步建立學習測試平臺,供院校學生免費學習測試。
10.院校評價機構對學生評價是否收費?
答:不能。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加大投入,將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經費納入單位預算管理,通過課證融通,降低成本,不得向本校學生收取相關費用。
11.職業技能等級評價證書在哪里查詢?
答:登錄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網站(zscx.osta.org.cn或jndj.osta.org.cn),輸入“證件號碼”“姓名”中任意一項以及“證書編號”即可查詢。